70年70人丨张丽莉 坚守爱与奉献勇于责任担当
发稿时间:2019-08-31 14:12:54 来源: 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张丽莉,1984年1月出生,女,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教师,2013年10月调入佳木斯市残疾人联合会,现任黑龙江省残联主席团副主席、省残联兼职副理事长,佳木斯市残联副理事长、党组成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2012年5月8日20点38分,在一辆客车突然失控并冲向学生的危急时刻,张丽莉不顾个人生命安危,挺身而出,为抢救学生被卷入车下,造成双腿粉碎性骨折、高位截肢。张丽莉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2013感动中国人物等30多项荣誉称号。
2013年,她一边在北京进行康复和假肢训练,一边备考北师大特殊教育专业。同年9月,她如愿成为一名特教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结束阶段康复和学业后,她请求迅速上岗,并卓有成效做好“阳光家园”托养服务工作。积极争取上援着力建设了市级残疾人托养中心。规范服务标准,坚持多渠道,因地制宜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家庭保洁、理发助浴、拆洗被褥、家电维修等居家托养服务。
她踏实做好“绿野沃土”技能培训、两项补贴和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
她大力打造“爱得其所”无障碍品牌建设。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仅用心制定《“爱得其‘所’残疾人无障碍改造行动,助推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实施方案》,她还自掏腰包10万元,用于“爱得其所”项目。她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助残爱心人士,使得无障碍改造工作惠及更多有需要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目前已募集善款30万元。
她持续投身公益:给贫困地区寄宿的孩子们邮寄御寒的厚棉被;在重返家乡工作后的第一个冬季,出资10万元善款,惠及112位因家庭贫困造成上学困难的中小学生;另出资10万元,在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设立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基金。她作为省妇联执委,积极参加“春蕾助学·金秋圆梦”公益活动,向“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捐助善款。她还参加省消防总队组织的全国性质的“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并受邀成为“宣传大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