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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良好记录”志愿者拟享优先招用等优待

发稿时间:2020-09-24 11:21:00 来源: 北京晚报

  本市鼓励企业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可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今天,《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 (修订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想成为注册志愿者?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修订草案提出,志愿者可以通过本市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北京”信息平台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注册。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通过“志愿北京”网站实名注册志愿者已经突破440万人。

  修订草案提出,本市为通过本市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志愿服务组织还可以根据活动需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食宿、通讯等保障;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事先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修订草案提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收集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和辖区单位等社会力量开展社区治理、便民服务、矛盾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修订草案提出,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针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组织和个人制定信用激励措施。本市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信用激励。

  无论是考公务员还是参加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情况都可能成为“加分项”。修订草案提出,本市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此外,本市鼓励企业向志愿者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本报记者 张楠

责任编辑:李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