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文化精品征集推荐活动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面向青少年提供更多高质量文化精品,现组织开展全国青少年文化精品征集推荐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一批思想内涵丰富、深受青少年喜爱的文化精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中央戏剧学院、阅文集团、中国音乐产业基地
二、作品类别
青少年文化精品征集推荐分为少年和青年两大类别,少年类包括图书、歌曲、音频、短视频、影视作品、动漫等作品;青年类包括图书、网络文学、影视作品、短视频、歌曲和舞台艺术作品等作品。
三、活动规划
1. 征集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在未来网、中国青年网分别开设少年类作品、青年类作品征集展示专页,专页将集纳各细分征集项目的征集通道和选拔标准。
少年类作品征集投票通道:https://qsnwhjp.k618.cn
青年类作品征集投票通道:http://gy.youth.cn/zt/qsnwhjp/
2. 遴选阶段:遴选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照1:3的比例遴选出候选作品;第二阶段该领域业内专家参与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作品名录。
3. 结果公布:遴选结果将在中国青年网、未来网活动专页进行公布并公示。同时,举办青少年文化精品推荐展示活动嘉年华。
四、参评要求
1.参评作品须是原创的完整(完结)作品。内容须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党史、国史、基本国情和与青少年相关的政策解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应广大青少年发展面临的问题需求;反映青少年现实状况。鼓励反映新时代的、现实题材的内容,受到社会认可和少年儿童喜爱的作品。
2.作品须体现思想性、艺术性的统一,导向正确、内容向上、制作精良,能够寓教于乐、温润心灵,获得过重大奖项或能体现本类别专业水平。作品内容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违反道德价值要求。
3.作品须注重用户体验,符合青少年理解方式和接受习惯,具有良好的感官冲击力,能够引发情感共鸣。遵循传播规律,注重传播效果,在发行量、收视(听)率、点击量、收藏量、票房收入等量化指标上有良好基础。
4. 各类别作品参评细则参见各类别子栏,须依细则规定填写申报表、提交(寄送)申报材料。
5. 申报人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参与资格。
五、评审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线上推荐与专业评委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优秀作品将在公示后向青少年推荐发布。
1. 信息填报。申报人登陆未来网、中国青年网“全国青少年文化精品征集推荐活动”专题页,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报信息。
2. 资格初审。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上传或寄送至指定网站、单位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会在未来网、中国青年网“全国青少年文化精品征集推荐活动”展示作品。根据各类别入围作品数量要求,确定最终审核阶段作品。
3. 发布作品。入围作品将会在精品征集活动专题页展示,接受网友投票,并由专家进行专业审核。综合考虑投票和审核结果,确定最终推荐作品名录。举行集中发布仪式,并在未来网、中国青年网展示推荐作品。
六、免责声明
1. 参评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应征作品必须属作者原创,并享有著作权,涉及无产权或版权等权属争议的取消入选资格,并由此造成纠纷由参加推荐者由投稿人和推荐单位自行负责应。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
2. 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等权利,并提交主创或个人信息、版权情况、公益推广授权书等,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3. 主办方与承办方不承担提交资料在邮寄过程中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对于提交材料中联系方式不详、无法与投递者取得联系的作品,不予采纳。
4. 参与本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按数量要求提交作品和申报表格,提交的所有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5.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