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歌曲制作年份:2015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2.申报者须保证对申报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并可授权进行公益推广,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
3.每位申报者申报作品不超过5首,不接受单纯由MIDI生成以及音质不佳的音频文件,不得进行重复申报,否则视为无效;
4.申报作品须提交成熟作品,一次性提交全部作品电子版资料,歌曲介绍(包括已发行作品的传播效果、获奖情况)、作者简介、音频、乐谱及歌词;
5.音频报送文件标准如下:歌词/乐谱(Word/JPG格式)、音频(MP3格式,不低于码率320kbps,采样率48000标准);歌词/乐谱(Word/JPG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