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出品时间从200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且公开演出过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均可推荐参评。
2.本次征集活动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必须为原创,且内容完整。
3.本次征集活动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作品包括话剧、儿童剧、音乐剧、歌剧、舞剧、京剧、昆曲、地方戏曲等,但不包括小品、歌曲或舞蹈联排等节目汇编。
4.本次征集活动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将分为青年组和少儿组两个组别;青年组作品的时长不少于90分钟,少儿组作品的时长不少于60分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 - 2025年)》,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面向青少年提供更多高质量文化精品,现组织开展全国青少年文化精品征集推荐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一批思想内涵丰富、深受青少年喜爱的文化精品。
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中央戏剧学院、阅文集团、中国音乐产业基地
为深入贯彻《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共青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2019-2023年)》部署,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面向青少年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优秀文化精品,共青团中央现组织开展青少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征集活动。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
承办单位: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阅文集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音乐产业基地
活动设组委会、评委会,组委会设在团中央宣传部,负责发布征集公告、审核评选结果、优秀成果展示及宣传推广日常工作;“青少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评委会由中央戏剧学院邀请业内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制定评价标准、接收报送作品、组织专业评审等工作。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止,逾期视为无效。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出品时间从200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且公开演出过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均可推荐参评。
2.本次征集活动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必须为原创,且内容完整。
3.本次征集活动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作品包括话剧、儿童剧、音乐剧、歌剧、舞剧、京剧、昆曲、地方戏曲等,但不包括小品、歌曲或舞蹈联排等节目汇编。
4.本次征集活动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将分为青年组和少儿组两个组别;青年组作品的时长不少于90分钟,少儿组作品的时长不少于60分钟。
本次征集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由合法的组织或单位推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每个组织或单位主体仅限推荐1部作品。
1. 本次征集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应当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党史、国史、基本国情和与青少年相关的政策解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的作品;回应广大青少年发展面临的问题需求;反映青少年现实状况。
2. 本次征集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应当体现思想性、艺术性的统一,导向正确、内容向上、制作精良、贴近青少年,体现本领域专业水平。
3. 本次征集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应当注重青少年的体验,符合青少年理解方式和接受习惯,具有良好的感官冲击力,能够引发情感共鸣;注重传播效果,在发行量、收视率、点击量、票房收入等量化指标上有良好基础。
4. 本次征集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须拥有该作品的完整版权;存在版权争议的,视为无效推荐。
5. 本次征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入选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将向社会公开发布。
1.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附件一),须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另起一页附单位简介。
2.作品须以视频文件形式提交(文件格式可以为MOV、AVI、FLV或MP4),内容完整,配中文字幕。推荐者应认真检查作品画面和声音质量,避免出现声画错位、画面模糊等情况。提交视频需保存在硬盘中,一式二份;并在硬盘上标注清楚以下信息:作品类别、名称、推荐单位。
3.提交一份作品的文字脚本;完整的演出信息表,并标注清楚演职人员,演出时间、地点、场次等相关信息;作品的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4.以上推荐文字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
推荐材料须同时线上和线下提交:
1.线上提交材料包括单位推荐表、文字脚本、演出信息表以及版权证明文件(提交材料的第1、3、4、5项)。
提交邮箱地址为:shiyanjutuan@zhongxi.cn,并以此格式命名文件名:“青少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征集+作品名称+出品单位+联系方式”。
线上资料的格式要求为:word或pdf版本。题目三号黑体,小标题四号黑体,正文小四宋体,单倍行距,页眉为剧名,页脚居中处标注页码。
2.线下提交材料包括纸质版单位推荐表和作品视频硬盘(提交材料的第1、2项)。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昌平校区)实验剧团。邮编:102209,联系电话:010-56620644,联系人:陈女士。
邮寄时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征集材料”字样。
1.参评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应征作品必须属作者原创,并享有著作权,涉及无产权或版权等权属争议的取消入选资格,并由此造成纠纷由参加推荐者由投稿人和推荐单位自行负责应。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
2.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等权利,并提交主创或个人信息、版权情况、公益推广授权书等,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3.主办方与承办方不承担提交资料在邮寄过程中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对于提交材料中联系方式不详、无法与投递者取得联系的作品,不予采纳。
4.参与本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按数量要求提交作品和推荐表格,提交的所有材料一律不予退回,请推荐组织或单位妥善保存原件。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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