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

②
图① 检察官联合轩合司法社工在彩虹工作室内,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活动。
图② 鼓楼区检察院彩虹工作室干警向小学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一楼临街处,“彩虹工作室”5个字格外醒目,平时,这里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宣讲的阵地,办案时,则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训诫以及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进行询问的场所。
“彩虹工作室的Logo,由6颗彩色爱心、太阳、彩虹桥以及‘鼓楼未检’的首字母‘GLWJ’等元素组成,‘6颗爱心’代表着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司法‘六大保护’,‘彩虹’寓意着我们鼓楼区检察院愿与社会各界一起搭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彩虹桥,希望孩子们通过我们的关爱与帮教,看到光明和希望,找寻属于自己的多彩人生。”鼓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善卿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记者从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鼓楼区检察院彩虹工作室是全市首家集办案、帮教、心理疏导和普法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特色工作室,也是鼓楼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教育基地”“鼓楼区彩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鼓楼区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
截至目前,彩虹工作室经全新升级后,共包含法治教育展厅、未成年人讯(询)问室和心理咨询室三个部分。法治教育展厅涵盖多媒体学习区、法律知识翻版游戏区、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区等,用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讲活动;未成年人讯(询)问室用于办案过程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训诫以及未成年被害人、证人的询问等;心理咨询室内置心理沙盘、沙具等,用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或者测评工作。
针对个体特点精准帮教
15岁的女孩吴某因无钱消费,殴打王某并抢走其手机。案发后,鼓楼区检察院委托社工机构对吴某进行全面社会调查发现,吴某两岁时,父母离异,她从小和奶奶在一起居住生活,父亲再婚后,父女之间更加生疏。
彩虹工作室员额检察官赵红介绍,综合吴某系未成年人,悔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情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一年。
“按照‘1+1+1+N’精准帮教机制,我们工作室联合司法社工与吴某父亲制定了专属帮教计划,从学习法律知识、调整认知偏差、改善不良交友、重塑父女关系等方面,对吴某进行全程精准帮教。同时,针对吴某父母存在的监护缺失及家庭教育问题,依法向其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并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赵红说。
经过一年的精准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吴某的思想认知、个人习惯得到很大改善。吴某手捧着满满一瓶五颜六色的千纸鹤、她的母亲握着写有“用心矫正育新人 用情帮教暖人心”的锦旗来到鼓楼区检察院彩虹工作室,表达了内心感谢。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或者犯错的主要原因为‘家庭教育问题’。检察机关不应就案办案,更应关注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为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问题,从根源上全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检察机关积极与区妇联、区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共同成立鼓楼区彩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并会签文件,形成长效机制。”鼓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晓娴说。
近年来,为更好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帮助他们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鼓楼区检察院创新建立了“1+1+1+N”精准帮教机制,即由1名员额检察官、1名司法社工、1名监护人作为核心帮教力量,联动心理疏导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爱心企业家、志愿者等N方资源,形成了全方位、多维度的帮教团队。
“根据每位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犯罪原因、家庭监护等不同情形,对其量身定制不同的个性化帮教方案,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规范性、个性化、多元化的精准帮教工作。”吴晓娴说。
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到检察环节后,彩虹工作室第一时间委托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心理状态等进行全面社会调查,形成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为精准帮教提供依据。针对不同未成年人的特点,帮教团队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对于心理封闭的,安排心理疏导师进行专业疏导;对于法律意识淡薄的,由未检检察官开展法治教育;对于缺乏生活技能的,联动爱心企业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岗位;对于家庭监护缺失的,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监护人提供“一对一”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多种手段履职助推协作
鼓楼区检察院彩虹工作室未检办案团队发现,娱乐场所存在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现象,相关行政部门未进行有效监管,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鼓楼区检察院提请区委政法委印发《开展未成年人有偿陪侍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确定将教体、文旅、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纳入专项整治责任主体,确保娱乐场所合法经营,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负有主导责任。办理涉未刑事案件时,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深挖细查遗漏罪犯,对案件准确定性。同时,要摒弃就案办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注重从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探索未检融合式监督模式,以刑事案件办理、磋商座谈、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公开听证、推动类案专项整治等多种履职手段,最大程度把检察监督做到刚性,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邹善卿说。
“我们坚持个案办理与涉未综合保护相结合,秉持‘监督不越位、督导不替代’的原则,助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与各方协作配合,以更强合力,推动完善涉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大格局,注重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社会治理问题,监督相关部门充分履职。”吴晓娴说。
打造立体普法宣传模式
去年秋季开学后,鼓楼区检察院彩虹工作室联合开封市第五中学、开封市鼓楼区实验中学等学校,开展以预防网络犯罪、校园欺凌、聚众斗殴等主题的模拟法庭活动,由检察官担任审判长,学生们扮演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陪审员等角色,让同学们沉浸式体验和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感受法律的威严。
“我们结合办案中发现的中职院校学生犯罪情况,以及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结合真实案例,到辖区内中职类院校进行预防违法犯罪法治宣讲。”检察官助理李利楠说。
彩虹工作室还定期组织开展以“携手关爱·共护未来”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内中小学师生及家长代表,到彩虹工作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检察听证室等场所进行参观学习,让家长和师生们亲身感受检察工作、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
“去年以来,彩虹工作室未检检察官多次受邀到民政、教体等行政机关,开展困境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的法治宣讲,努力通过打造立体化普法宣传模式,增强社会各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邹善卿说。(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林蔚 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