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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大学生”取消学费减免,引关注

发稿时间:2026-09-21 17:44: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近日,四川大学发布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其中的一条规定:有吸烟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将被取消学费减免资格,引发热议。

  通知显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者。2.在提供相关证明或填写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3.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4.有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情形。

  四川日报消息,实际上,将吸烟行为纳入学费减免资格审核,并非四川大学新规。早在2016年,该校发布的《四川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中就明确提及,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此后,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几经修订完善,但该条审核标准始终保留。

  此外,把吸烟行为纳入困难生资助资格约束条件,也并非四川大学独有做法。

  例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该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里写明,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相关文件中也规定,有吸烟、酗酒、赌博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抽烟酗酒者也无法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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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星宇